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2 15:43:00
德职改组〔2017〕1号
各有关单位:
一、根据省职改领导小组、省人事厅印发《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职改字〔1993〕18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批准确认姚素云等2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二、接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傅炳岗等80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务评审结果的通知》(泉教职改〔2016〕16号)通知,经研究,批准确认经第一届泉州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邹萍萍等5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二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5人)
德化县第三实验小学:邹萍萍
德化县实验小学:郭银琳
德化县浔中中心小学:章宝玉
德化县实验幼儿园:陈素珠
德化县丁溪幼儿园:林秀明
三、接泉州市工程技术经济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同意确认林宽益等32位同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和范建孙同志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泉经信职改〔2016〕660号)通知,经研究,批准确认经市工程系列水利林业水产农机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颜琦等3位同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一)水利水电专业助理工程师(2人)
德化涌溪水电有限公司:颜琦、徐志春
(二)农机化专业助理工程师(1人)
德化县杨梅乡农业服务中心:徐永超
德化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