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7 15:17:00
泉文广新职改〔2017〕1 号
泉州市文广新局职改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等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新局、职改办,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经常化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闽职改字〔1993〕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等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符合《关于福建省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12〕22号)、《福建省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1993〕010号)、《关于福建省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职改〔2009〕14号)文件规定,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二、时间安排。评审会拟于2017年第三季度召开,请于2017年5月2日至5月31日报送评审材料。申报人员任现职时间及论文、工作业绩均截止至2017年5月31日。
三、须提交的评审材料
1、所在县(市、区)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直主管局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申报情况花名册》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有公示情况说明)中级3份,初级2份;
4、单位推荐意见1份,字数不少于150字;
5、《申报文广新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中级21份,初级15份;
6、个人业务自传1份,字数控制在初级1000字左右、中级2000字左右;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1份,1970年以后出生的人员评审初级职称必须具备大中专以上学历;
8、任现职以来近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级近5年为2012至2016年度,初级近2年为2015、2016年度)复印件一式1份;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任现职以来的聘任书复印件一式1份;
10、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情况证明一式1份(需有专业培训);
11、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一式1份;
12、任现职以来专业获奖情况一式1份;
13、其它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一式1份;
14、专业技术人员拟取得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遵循逐级晋升职务的原则,原则上不得越级申报评审。对确有真才实学者要越级申报的,需由本人提交越级申报的书面材料(含越级申报的理由、相关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提供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的推荐意见(需有专家本人的签字)。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对需领导签章、单位盖章、人事职改部门盖章的均应做到清楚、完整。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原件,注明“属原件复印”或“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公章。提交论文若仅提供编辑部门采稿证明的不予认可,论文复印件应有封面、封底、目录。
2、评审材料应按顺序用长尾夹夹紧成册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需贴上评审材料清单(评审材料清单见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务必务必按原样制作,统一采用A3纸双面打印后中线装订成简易本,其它申报材料打印、复印统一采用A4纸。备查原件请另行装袋并贴原件清单以便核对。
3、评审材料报送,县属单位由各县(市、区)文体新局负责汇总报送,市直或省属单位由各单位负责汇总报送。评审材料请于2017年5月1日至5月30日统一报送泉州市文广新局职改办(人事教育科),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材料的第2、3、4、5、6项应打包制作成电子文档并刻录成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应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推荐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字样,未经公示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对公示、评审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上报。
5、评审结束后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一律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6、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各单位在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评审费。
7、通知及有关表格可从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泉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或泉州市图书馆网下载,网址:http://www.qzrs.gov.cn/或http://www.qzwgxj.gov.cn/或www.qzlib.com.cn/。
市文广新局职改办咨询电话:22114736;
市文广新局职改办电子邮箱:qzwgxrjk@163.com
通讯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幢东门550室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教科
附: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申报情况花名册》
3.《申报文广新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4.评审材料清单
2017年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等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zip